
四川-广安-邻水县
邻水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袁市镇等27个乡镇218户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邻府土〔2015〕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县审核上报的袁市镇等27个乡镇218户村民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内,占用本集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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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意见》(川府发〔2015〕1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缓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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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经开区管委会:你委《关于依法收回4宗商服用地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广经开管〔2014〕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收回GC2011—10号等4宗商服用地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按供地成交价25万/亩计算退还出让金。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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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为充分发挥林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让林业真正惠及群众、惠泽民生,全力推动助农增收,努力改善生态环境,现就深入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加快发展民生林业提出如下意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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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竹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川办发〔2023〕31号),推动我市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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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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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川办发〔2018〕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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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经五届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广安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5日广安市盐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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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的意见》(川办函〔2017〕122号),推进实施城市森林、农村森林、水系森林、通道森林和种苗基地“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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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8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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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妥善应对当前外经贸发展严峻形势,帮助外经贸企业研究、分析、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外经贸企业不断扩大进出口规模,进一步扭转对外贸易下滑趋势,经市政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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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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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深入推进部省共建广安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充分调动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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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大力推进“两个带动”的意见》(川府发〔2012〕33号)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大力推进“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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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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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债行为,依法管理政府性债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安市辖区内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和监管等。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性债务,是指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经批准依法举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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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你们《关于解除官盛新区A02—1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的请示》(广安区府〔2023〕102号)收悉。根据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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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你局《关于公开挂牌出让官盛新区GS01—XB—6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广自然资规〔2024〕54号)收悉。根据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官盛新区GS01—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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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你局《关于划拨GC2022—53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广自然资规〔2022〕19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将GC2022—53号、GC2022—63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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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你局《关于划拨GC2022—6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广自然资规〔2022〕18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将GC2022—6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广安亿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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